俄新網莫斯科12月22日電 俄羅斯國家杜馬22日三讀(終讀)通過了《稅務赦免法》。
新法允許公民以簡化程序申報2006年1月1日前獲得的收入。該法建議為公民提供使自身收入合法化的機會,為此只需繳納申報收入金額的13%。交款收據將被視為證明資金合法化的文件,並可保護納稅人不受稅務機關的審查。
《稅務赦免法》規定,赦免將從該法生效之日起啓動,預計這一期限將在2007年3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之間。
預計,納稅人的申報付款將被存入聯邦國庫在各地區的管理機構。該款項的支付意味著自然人完成了按所提交的稅務申報單支付個人所得稅的義務。
新法不適用於根據俄羅斯刑法典偷稅漏稅條款被法院判決有罪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