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網莫斯科12月14日電 薩哈林能源公司在沒有向監督部門提交關於保障預定工程完全安全的技術解決方案之前,將無法繼續"薩哈林2號"項目的建設施工。這是俄羅斯聯邦資源利用監督局副局長奧列格·米特沃利向俄新社記者做出的表示。
他表示,薩哈林能源公司至今沒有提交一份關於技術解決方案的正式文件。
俄羅斯聯邦資源利用監督局要求"薩哈林2號"項目的運營商們對每一個出現問題的地方提出技術解決辦法,包括在所有容易發生泥石流危險的每個地區以及管道經過的每條河流(529條河流)。
俄羅斯聯邦資源利用監督局派出的檢查組發現"薩哈林2號"項目中存在一系列重大違規行為,部分違規行為觸犯了俄羅斯聯邦刑法中的5項條款。
"薩哈林2號"項目的產品分成協議簽署於1994年。俄羅斯政府和薩哈林州政府在協議中代表俄羅斯。該項目執行方是薩哈林能源投資公司,其股東分別為英荷皇家殼牌公司(Royal Dutch/Shell)(持有55%的股份),三井物產株式會社(Mitsui)(持有25%的股份)和三菱商事株式會社(Mitsubishi)(持有20%的股份)。
"薩哈林2號"項目計劃開採皮利通-阿斯托赫斯科耶油氣田和倫斯科耶油氣田,這兩個油氣田的預計開採量為石油1.5億噸、天然氣5000億立方米。該項目框架內將建成一座年產量為960萬噸液化天然氣的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