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網莫斯科12月7日電 《俄羅斯報》12月7日公佈聯邦法律,對《俄羅斯聯邦公民選舉權和參加全民公決權的基本保障法》以及《俄羅斯聯邦民事訴訟法》做出修正。新法取消了對最低有效投票率的規定,並不再允許提前進行投票。法律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自修正案生效之時起,不管有多少公民前往投票,俄羅斯聯邦各級選舉均被視為有效。而根據以前的法律,地區級選舉中參加投票人數不足登記選民的20%選舉即被視為無效,聯邦級選舉中參加投票人數少於登記選民的25%選舉視為無效,總統選舉中參加投票人數少於登記選民的50%選舉無效。
同時,候選人和選舉機構如違反《打擊極端主義活動法》將承擔更大的責任。如果進入登記候選人名單的某黨派代表在選舉前或選舉時的公共演講中發表有煽動社會、種族、民族或者宗教仇恨色彩的聲明或言論,該黨的代表在春季選舉中將無法進入候選人名單。
《俄羅斯報》評論中指出,公然展示法西斯標誌的公民,犯有重罪、特重罪或犯下帶有極端主義傾向罪行並且在選舉之日前暫未撤銷前科的公民不得成為聯邦級和地區級選舉的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