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批准集體安全條約組織相關議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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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京簽署了《關於批准1992年5月15日集體安全條約成員國集體安全體系兵力和武器組成方式與工作方式議定書》的聯邦法律

俄新網莫斯科7月26日電 俄羅斯聯邦總統辦公廳新聞局26日透露,普京總統簽署了《關於批准1992年5月15日集體安全條約成員國集體安全體系兵力和武器組成方式與工作方式議定書》的聯邦法律。

該法律於今年7月7日在國家杜馬通過,7月14日得到聯邦委員會的認可。

新法律批准了2001年5月25日在埃里溫簽署的《1992年5月15日集體安全條約成員國集體安全體系兵力和武器組成方式與工作方式的議定書》。

議定書中規定:由集體安全體系的兵力和軍備構成的集體安全條約成員國組建區域級聯合集團軍、由其管理的機構以及聯合體系;賦予區域級聯合集團軍和聯合體系防止和應對可能性侵犯的任務;如果條約各國沒有通過新的決議,區域級聯合集團軍和聯合體系的部隊在和平時期,在服從駐紮國管理機構的前提下,可以駐紮在條約成員國的領土上。

在集體安全條約基礎上成立的集體安全條約組織中包括亞美尼亞、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俄羅斯和塔吉克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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