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網上海6月15日電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結束後簽署了一系列文件。
上合組織成員國首腦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五週年宣言》,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通過了關於上海合作組織秘書長的決議,批准了《上海合作組織秘書處條例》。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還通過了《關於國際信息安全的聲明》,批准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2007年至2009年合作綱要》。
此外,峰會結束後簽署了《關於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境內組織和舉行聯合反恐行動的程序協定》、《關於查明和切斷在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境內參與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活動人員滲透渠道的協定》和《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教育合作協定》。
簽署的文件還有《上海合作組織實業家委員會決議》和《上海合作組織銀行聯合體成員行關於支持區域經濟合作的行動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