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網莫斯科4月14日 據來自總統新聞局的消息,俄羅斯總統弗拉基米爾·普京提請國家杜馬批准《關於歐亞經濟共同體基礎性法律文件地位的協定》,以及該法的制定、通過和實施細則。
《關於歐亞經濟共同體基礎性法律文件地位的協定》於2004年10月26日在哈薩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納簽署。該協定的起草符合1999年10月26日簽署的以法律形式保障設立關稅同盟和統一經濟空間條約以及2000年10月10日簽署的成立歐亞經濟共同體條約。
協定中明確了歐亞經濟共同體基礎性法律文件的地位,統一了相關法律文件的制定、審議、通過、修改、中止和停止效力等程序。
協定的簽署旨在為執行協調的法律政策和建立歐亞經濟共同體法律系統提供國際法依據,確保在共同體框架內發展一體化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