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反恐怖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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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聯邦“反恐怖法”在《俄羅斯報》刊登後,今天生效

俄新網莫斯科3月10日電 俄聯邦《反恐怖法》今天生效。

該法於2006年2月26日由國家杜馬通過,3月1日被聯邦委員會通過。3月6日俄羅斯總統簽署了該法。該法在《俄羅斯報》刊登後,除四條以外正式生效,這四條將於2007年1月1日生效。它們涉及恐怖行為帶來的損失賠償、受害者的社會名譽恢復、對參與反恐怖鬥爭者損失的賠償及其社會保護措施。

在該法的前言中寫道,它“確定了反恐基本原則、預防恐怖主義和與之……鬥爭的法律和組織基礎,以及俄聯邦使用武裝力量反恐的法律和組織基礎。”

在該法中恐怖主義被定義為“暴力意識形態”和以與恐嚇居民手段有關的方法影響權力機關或國際組織。

該法還對“恐怖活動”、“恐怖行動”、“反恐怖主義”、“反恐作戰”下了定義,並且禁止其目的和行為旨在宣傳、開脫和支持恐怖主義的組織的創建及開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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