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薩切夫在衛星廣播電台節目中稱:“國家法律受《歐洲人權公約》的約束。自從我們批准它,它就成了我國法律的一部分。請找出公約中有關同性婚姻的規定。公約中根本就沒有提及,這都是歐洲人權法院的解釋。”
科薩切夫補充說,但任何解釋在憲法領域都是不可接受的。他指出,憲法規定,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根據俄羅斯憲法,歐洲人權法院的這一裁決並非必須執行。
歐洲人權法院此前作出裁決,稱缺乏允許同性婚姻的法律機制違反《歐洲人權公約》。歐洲人權法院認為,俄羅斯憲法支持“傳統婚姻觀念”,但表示,採取不同於正式登記的其他承認同性婚姻的方法並不違反俄羅斯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