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出,法院判定包括1名中國公民在內的5人為搶劫慣犯。他們通常選擇在阿穆爾河畔共青城經商和生活富裕的中國人作為搶劫對象,因為這類人不通俄語,即使受害也不會報警求助。
涉案的中國公民常對熟人同胞下手。劫匪每次搶劫後都利用面罩、手套、備用衣物逃脫,同時還持有氣步槍以恐嚇受害人。
俄聯邦安全局人員在行動中將剛實施完搶劫的罪犯當場抓獲。受害中國公民被劫錢款約為40萬盧布(約合6400美元),失竊財務超過25萬盧布(約合4千美元)。
5名罪犯在法庭上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對受害中國公民進行了部分賠償。法院根據每名罪犯的犯罪情況,對他們判處3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並將他們送往勞改所服刑。該判決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