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不再依賴”看來還為時過早,因為俄羅斯對華供應發動機的合同是在不久前的2016年秋簽署的。中方簽署了為運輸機Y-20批購發動機D-30KP2、總價值為6.58億美元的合同,還簽署了用同樣金額為戰機購買AL-31F升級版的合同。究竟為何種戰機,不得而知。有人猜測,它們是首批J-20,但也有可能是J-16。
無論如何,中國直到目前仍在繼續大量購買俄羅斯發動機AL-31F。雖然中國在確保本國空軍發動機之需上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是還談不上能完全獨立生產。尤其是為最新式飛機配備的發動機。
中國在購買蘇-35的同時還打算購買一批117發動機,已被俄方證實。但是俄方認為,不該向中國人廉價出售少量發動機供其研究。中國能夠為自己的第五代戰機獲得所需要的發動機,但這是另外一個話題。
還需要指出的是,無論如何也不能把J-11D稱之為“中國版蘇-35”。實際上它是中國另辟蹊徑、試圖從根本上提高蘇-27家族重型戰機性能的一個舉措,與蘇-35無關。J-11D在機載電子設備上與蘇-35不完全相同,在機身設計和氣動方面二者也有很大區別。
美國第五代戰機的發展史告訴我們,軍人掌握這些戰機需要很長時間,且會遇到很大困難,而最初其生產規模很小。首批J-20已經交給中國空軍進行訓練,但是很難預測這些戰機何時能做好參戰準備。
即便一切準備就緒,也會因為它們的價格昂貴,而要同時生產更簡單的第四代戰機。而這意味著,J-11家族戰機的完善對中國人來說將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它們對蘇-35的興趣不減,不斷進行自主研發以及可能購買俄制發動機,也都與此不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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