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案件資料,2013年至2018年,名為余剛的男子與其他同伙以幾家金融公司的名義,非法吸收理財資金,承諾高利率,累計給2.8萬名投資者造成超過12.7億元(約合1.964億美元)的損失。
案件主犯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罰金5000萬元(760萬美元)。
從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至15年不等。
據案件資料,2013年至2018年,名為余剛的男子與其他同伙以幾家金融公司的名義,非法吸收理財資金,承諾高利率,累計給2.8萬名投資者造成超過12.7億元(約合1.964億美元)的損失。
案件主犯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罰金5000萬元(760萬美元)。
從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至15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