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外交部指出,印度政府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立場是,《公約》不允許其他國家在在未經沿海國同意的情況下,在其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進行軍事演習或演練,特別是使用武器或爆炸物的行動。
美國第七艦隊司令部此前表示,“美國‘約翰·保羅·瓊斯’號軍艦(DDG 53)在沒有事先徵得印度同意的情況下,在印度專屬經濟區內的拉克沙群島以西130海裡處維護航行權利和自由,這符合國際法”。
美國第七艦隊的聲明說:“印度要求在其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進行軍事演習或演練需要事先徵得同意,這不符合國際法。這一航行自由行動(FONOP)通過挑戰印度過度的海洋主張,維護了國際法承認的權利、自由和合法使用海洋的權利。”
聲明指出,“美國軍隊每天都在印太地區行動。所有行動都是根據國際法展開的,並表明美國將在國際法允許的範圍內飛越、航行和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