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在疫情發生和處置過程中,也暴露出廣州市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存在薄弱環節,一些黨員領導幹部存在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的問題。在查清事實、釐清責任的基礎上,對20名領導幹部嚴肅問責。
通報指出,對廣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陳志英給予誡勉處理;對廣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黎明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對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黃光烈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免職處理;對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胡文魁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此外還包括對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處黨支部書記、處長夏海暉、廣州市急救醫療指揮中心黨支部書記、主任李雙明、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楊智聰等人進行問責。
通報指出,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務必要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的重要論述精神,落實黨中央部署要求,時刻牢記“國之大者”,切實增強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深刻汲取教訓,強化責任擔當,真正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守土有方,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落實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具體行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