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方第十一次審議大會4月27日在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開幕。本次審議大會將持續到5月22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於1968年開放給各國簽字,於1970年生效。條約規定,僅有五個國家(蘇聯、美國、英國、法國和中國)擁有核武器,禁止出現新的核武器國家。“五核國”不得向其他國家移交核武器,不得幫助其他國家製造核武器,其他締約國不得接受或製造原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