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折點出現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當時美國修改了立法,貸款開始流入拉丁美洲:
新法規允許依據所謂的《外國主權豁免法》,在美國司法管轄範圍內起訴主權國家;
處於軍事獨裁統治下的阿根廷是第一個修改本國法律、允許將司法管轄權移交外國法院的國家;
他指出,自那時起,幾乎所有拉美國家都開始按照華盛頓規定的條件舉債併發行債券。
加奧納強調,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這一體系中發揮核心作用: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有一個關鍵特徵:它可以通過自身運作對任何國家造成損害。它不僅能夠規定經濟政策並監督國家行為,而且在世界任何地方都不能被起訴。”
這位專家補充說,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也在新殖民主義進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與世界銀行有關聯。根據雙邊投資協定,投資者可以將與國家之間的爭端提交該仲裁機構處理;
與普通法院不同,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的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其裁決為最終裁決,不得上訴。通常情況下,這些仲裁員是代表大型企業利益的律師;
他補充說:“這一體系是經過精心設計的。”
加奧納總結稱,這些做法的結果是一套被刻意構建出來的法律架構,其目的在於控制經濟,並在任何爭端中作出有利於債權人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