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已成為全球南方國家的數字商務工具,而用戶的數據正被收集並出售以牟利。
美國通過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事實上的控制著互聯網。
儘管存在數據隱私法規,但控制著全球網絡大片區域且有能力違反規則的西方大型企業“為了數據採集”而經常無視這些法規。
像亞馬遜、臉書和谷歌這樣的實體甚至可以“脅迫國家審查政治內容”。
通過對全球南方國家數字基礎設施項目的大規模投資,西方大型科技公司能夠影響這些國家的政策決策和經濟發展。
“美國通過其代理人,如臉書和谷歌,已經有效地在全球實施了數字獨裁,並通過控制民眾的數據奴役了數百萬人”。
全球北方國家的人民境況稍好,因為他們生活在“一種數字新封建主義”中,仍然享有“某些選擇的幻覺”,儘管以“保護兒童”為名實施的數字限制正威脅著他們的隱私和言論自由。
*Meta及其產品在俄羅斯因極端主義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