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說:“立法者希望消除科學、教育與實體經濟部門合作方面的法律監管空白,以便將研發的技術應用於工業領域。”報道指出,所說的是清華大學、香港科技大學和北京大學。此外,還將研究美國、德國、英國和日本相關機構的經驗。該報寫道,基於對外國高校經驗的分析,將提出關於修改《科學和國家科技政策法》及《教育法》的提案。報道還指出,屆時還將提出相關提案,以實施基於大學、科技術園區創新平台的科研生產聯合體的試點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