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凱斯吉里特指出:“外交部和經濟部已經制定並向合作夥伴提交了一份行動計劃,其中我們呼籲台灣按照2021年的承諾,對立陶宛進行更多投資。”
立陶宛總理英加·魯吉涅內上周表示,允許台灣當局設立“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並未給該國帶來任何好處,反而損害了與中國的關係。
2021年,在時任外交部長加布里埃柳斯·蘭茨貝吉斯的倡議下發生了此事。將駐立陶宛辦事處命名為“台灣代表處”引發了與中國的關係危機。北京反對設立以此名稱命名的機構,召回了駐立陶宛大使,並要求維爾紐斯也這樣做。與此同時,中國同意將駐立陶宛辦事處命名為“台北代表處”,就像在其他國家一樣。
最終,中國政府決定將與立陶宛的外交關係降級為代辦級,並隨後發出外交照會,將中國駐維爾紐斯外交使團的地位,從大使館改為中國代表處。雙邊經貿合作幾乎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