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稱,該法案主要內容包括:政府出資2萬億韓元(約合人民幣92.9億元)成立“韓美戰略投資公社”,出資時間和方式由總統令決定;公社社長任期為三年,須具有金融或戰略產業領域10年以上從業經驗;公社將設立韓美戰略投資基金,用於對美國政府指定的投資機構進行投資,以及為造船合作投資項目提供貸款和擔保等。
據悉,韓美去年11月簽署韓方對美進行3500億美元戰略投資的諒解備忘錄,其中1500億美元用於投資造船業,其餘2000億美元用於增進兩國經濟和國家安全利益的領域。同月26日,執政黨共同民主黨發起對美投資特別法,歷時三個月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