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2月9日,美國國會眾議院以395票贊成、2票反對的壓倒性票數通過了所謂“保護台灣法案”。法案規定,若中國大陸的行為威脅到台灣人民的安全、社會或經濟制度,美國應在最大可行範圍內,將中國代表排除在二十國集團(G20)、國際清算銀行(BIS)以及金融穩定委員會(FSB)等國際金融機制和組織之外。
台媒宣稱,法案中列出的組織涵蓋全球經濟治理核心,如果大陸失去這些席位,“將無法參與制定全球銀行業、保險業和證券市場的規則,進而失去重要話語權與影響力”。
“保護台灣法案”由美國眾議員盧卡斯拋出。他在投票前聲稱,這項法案傳達出明確的信息,即如果中方意圖與台灣發生衝突,就必須準備承擔後果。而美國的回應“應當是強而有力的”,並包含多項制裁與經濟懲罰,“而將中國排除在國際組織之外,必須成為其中一環”。
錢亞旭認為,“台灣保護法案”可視作1979年簽署的“與台灣關係法”的延續,二者均是冷戰思維的產物。從中可看出,美國單邊主義行徑在公然踐踏國際法與國際關係基本准則,試圖將金融工具武器化以遏制中國崛起,並將台灣作為一枚棋子。此舉無疑加劇了台海緊張局勢。
美國眾議院通過所謂的“台灣保護法案”既違反了國際法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也有悖國際金融規則。在錢亞旭看來,其行為的根本原因在於,美國政客在中期選舉臨近之際,將涉台議題作為轉移國內矛盾的政治資本。
至於如何應對該問題,專家指出,中國始終秉持戰略定力與靈活應對相結合的原則。一方面,中國堅定不移地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以最大誠意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另一方面,中國也做好了應對最壞情況的準備,任何外部勢力若試圖干預中國統一的歷史進程,必將遭到雷霆般的堅決回擊。
專家提到,當前中國已構建起一套多層次的反制體系,至少包含五大核心機制:
第一是法律反制,依託2021年6月實施的《反外國制裁法》,該機制通過反向威懾,對實施制裁的個人及實體採取對等法律措施,禁止其在中國境內承認、執行或遵守非法制裁。同時,國家還建立了反外國制裁工作協調機制,確保快速響應與處置。
第二是金融防禦,持續構建金融防火牆,比如推進本地結算網絡建設,當前我國已與40多個國家簽署本幣互換協議,同時CIPS系統也覆蓋了100多個國家。另外,我國還不斷優化外匯儲備結構,提升儲備資產多元化水平,增強金融機構韌性,穩步推進數字貨幣領域佈局,深化央行數字貨幣國際合作。
第三是加強國際組織的博弈能力。隨著中國的崛起,我們在國際舞台上擁有了更強的話語權,並積極參與規則的制定。例如,在G20等重要組織中,中國都佔據著關鍵席位,能夠積極推動全球金融規則的制定,從而構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國際金融體系。此外,我們還通過推動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等多邊開發機構的建設,形成了替代機制,促進了金融平台的多元化發展。
第四是經濟自主,這也是我國應對風險的壓艙石。通過進一步升級產業鏈和深化區域合作,我們構建了多元化的經貿網絡,從而有效抵御了單邊打壓的風險。
第五是豐富多樣的反制政策工具箱。在政策層面,我們可實施定向制裁,針對美國的實體與個人採取對等反制措施;在貿易領域,我們能針對美國的敏感產業和地區實施精准打擊。此外,在技術反制方面,我們在稀土、新能源、材料等關鍵領域也具備顯著優勢。
該法案在眾議院通過後,將提交美國國會參議院審議。只有在參議院得到通過後,法案才會提交給美國總統特朗普。
“雖然該法案目前僅在眾議院通過,尚未進入參議院審議,但顯然已涉及中國內政。事實上,美國無權單方面決定中國在國際組織中的地位。若將中國排除在國際組織之外,將損害全球經濟,包括美國自身利益。”錢亞旭指出。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曾多次指出,中方堅決反對美國同中國台灣地區開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這一立場是一貫的、明確的。台灣問題是中國核心利益中的核心,是中美關係第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一個中國原則是中美關係的政治基礎。中方敦促美方切實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慎之又慎處理台灣問題,停止美台官方往來,不向“台獨”分裂勢力發出任何錯誤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