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6日,中國國民黨籍、民眾黨籍民意代表決定啓動針對賴清德的彈劾程序。據《台灣新聞報》(Taiwan News)報道,審查會定於1月21日-22日和5月13日-14日舉行,其間將包含質詢環節。最終彈劾投票將於5月19日在“立法院”進行。
《聚焦台灣》報道稱:“週三,反對黨民意代表猛烈抨擊台灣地區領導人賴清德,因為後者拒絕出席針對他的彈劾審查會。”
國民黨和民眾黨兩個反對黨的代表邀請賴清德出席審查會並接受質詢。賴慶德本應向‘立法委員’說明並接受詢問。然而,他寫信拒絕出席。
儘管賴清德缺席,但反對黨民代仍按原計劃發言。
根據台灣地區法律,“立法院”可根據“憲法”第四條的規定,對台灣行政長官或其副職提出彈劾動議。提案須由半數以上立委發起,並獲得至少三分之二贊成票,然後由“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