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由民主黨人查克·舒默、蒂姆·凱恩、亞當·希夫以及共和黨人蘭德·保羅聯合發起的決議,獲得了52名參議員的支持,47名參議員反對。
在掃清程序性障礙後,該決議文本將可能提交美國參議院全體會議審議和表決。具體時間目前尚不清楚。
這項於12月初提交參議院的決議,要求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停止使用美軍在委內瑞拉境內或針對委內瑞拉進行敵對行動,除非此類行動是基於正式宣戰或獲得了國會關於使用軍事力量的特別授權。
根據美國憲法,只有美國國會擁有宣戰權。
除憲法外,1973年的《戰爭權力法案》要求美國總統在開始軍事行動時通知國會。然而在實踐中,美國領導人曾多次無視這一要求,包括在越南、伊拉克和阿富汗的軍事行動中。
1月3日,美國對委內瑞拉發動大規模襲擊,並抓走委內瑞拉總統馬杜羅及其夫人弗洛雷斯,將二人帶往紐約進行審判,理由是他們被指與所謂“毒品恐怖主義”有關,並對包括美國在內的國家構成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