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問:據報道,歐盟已宣佈終止在世貿組織訴中國貿易限制措施案(案號:DS610)。請問您有何評論?
這位負責人表示,“我注意到你所說的情況。中方始終認為,歐方啓動案件缺乏依據。因此,歐方決定終止案件審理是正確的選擇。”
他強調,中方一貫嚴守世貿組織規則,將繼續以實際行動堅定維護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
據法新社報道,12月1日,歐盟在世界貿易組織正式撤銷了就“中國限制立陶宛商品進口”所提起的訴訟。
該訴訟起源於2021年8月,當時立陶宛允許台灣當局在其首都維爾紐斯設立所謂“代表處”,違反一個中國原則。中方隨即採取反制措施,將中立外交關係降為代辦級,並對立陶宛實施貿易限制。2022年1月,歐盟以“中方措施對立陶宛出口造成歧視性影響”為由,在WTO提起訴訟,但中方始終強調此舉缺乏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