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里揚諾夫指出:“我們密切關注西方核協議參與方立場的演變。截至目前,印象是他們似乎沒有明確理解如何構建與伊朗在防擴散問題上的合作架構。種種跡象表明,他們仍傾向於採取脅迫和最後通牒的手段。但這些方法對伊朗並不奏效。”
他補充說,只有通過基於充分考慮到德黑蘭在《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方面的義務和權利的相互尊重的對話,才能消除伊朗核問題上的矛盾。
10月,聯合國安理會第2231號決議到期。該決議於2015年批准了與伊朗的核協議,並確定了國際社會監督協議執行情況的機制。
2015年,英國、德國、中國、俄羅斯、美國、法國和伊朗簽署核協議,該協議規定以解除制裁換取伊朗限制其核計劃。在特朗普上屆總統任期內,美國於2018年5月退出《聯合全面行動計劃》,並恢復了對伊朗的制裁。作為回應,伊朗宣佈將逐步減少其在協議框架內的義務,包括放棄對核研究和鈾濃縮水平方面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