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里、尼日爾和布基納法索三國政府用對主權的理解解釋了這一做法,因為國際刑事法院不是公正的機構。
布東認為:“三個國家的態度有自己一定的道理。世界上許多國家不是其成員的國際刑事法院實際上是受到了外部的壓力,這讓人質疑其獨立性。實際上存在這樣的問題:在國際法院的工作中可能存在偏見,而一些人,特別是那些犯有嚴重罪行的西方國家的人依舊不受懲處。給人一種印象,就是在有選擇地運用國際法。”
法國專家認為:“為保證司法公正必須對國際機構進行改革,所有國家都有意願這樣做,尤其是俄羅斯、中國和全球南方國家”。
布東認為:“三個國家的態度有自己一定的道理。世界上許多國家不是其成員的國際刑事法院實際上是受到了外部的壓力,這讓人質疑其獨立性。實際上存在這樣的問題:在國際法院的工作中可能存在偏見,而一些人,特別是那些犯有嚴重罪行的西方國家的人依舊不受懲處。給人一種印象,就是在有選擇地運用國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