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澳大使:中方用十年幫助達爾文港扭虧為盈,澳方此時收回在道義上欠妥

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肖千日前接受多家媒體採訪時表示,澳大利亞宣稱要從中國企業手中收回達爾文港經營權,這在道義上是欠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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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肖千大使在北領地首府達爾文接受澳大利亞廣播公司、新華社、鳳凰衛視採訪,就達爾文港問題回答提問。
媒體提問稱,阿爾巴尼斯政府在澳大選期間承諾要收回中國嵐橋集團在達爾文港經營權。中方認為澳政府有關行為是否會對兩國關係產生影響?
肖千大使指出,十年前,中國嵐橋集團與北領地政府簽署的達爾港租約,是通過公開競標程序獲得,完全符合澳法律規定和市場規則。
大使表示,十年來,嵐橋集團在維護和建設達爾文港基礎設施、優化運營管理、拓展客戶資源等方面進行了大量投資,給港口帶來顯著變化,幫助港口經營狀況扭虧為盈,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積極貢獻。這樣的企業和項目應得到鼓勵而不是懲罰。“在港口虧損時把它租出去,在港口盈利時將其收回,這在道義上是欠妥的。”他強調。
肖千表示,有關租約屬於商業合同,希望澳方能客觀看待達爾文港項目,認真履行對合同的嚴肅承諾,尊重企業從發展需要出發作出的自主決策。
肖大使指出,中方一直通過外交渠道同澳聯邦政府和北領地政府保持溝通。
嵐橋集團於2015年以5.06億澳元(約合3.2億美元)獲得達爾文港(位於澳大利亞大陸西北海岸)99年租約。根據租約條款,該公司須自費對港口基礎設施進行現代化升級和擴建,建造泊位和卸貨碼頭,並加深港口航道。
2015年租約簽署後,美國政府敦促澳大利亞政府重新考慮這一決定,並對中國公司在美國海軍所用軍事基地附近存在表示擔憂。阿爾巴尼斯2022年5月上台後曾承諾廢除租約,但在對租約條款進行詳細分析後,政府委員會“認為沒有理由以國家安全為由終止租約”。
現已成功連任的澳大利亞總理阿爾巴尼斯在4月初競選時重提,澳大利亞政府希望達爾文港”掌握在澳大利亞人手中“,其後解釋時說,方法只有兩個,一是轉售予澳大利亞公司,一是由政府回購,令這項戰略資產再次收歸澳政府所有。但嵐橋集團當時已表明,不會出售港口,並指出澳大利亞輸往中國的私人貨物大部分經由達爾文港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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