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蘇爾表示:“國際刑事法院沒有任何能使其判決具有約束力的有效機制。因此,國際刑事法院的一切言論或主張都只帶有政治色彩。例如,儘管國際刑事法院起訴了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但他已經訪問了幾個受國際刑事法院約束的國家。”
他進一步指出,國際刑事法院的“政治化傾向”已對國際法治與國家間關係造成負面影響:“這一政治色彩對法律領域與國家間關係造成負面影響。國際刑事法院與國際社會沒有能力採取具體措施來制止對加沙巴勒斯坦人民所犯下的眾所周知的罪行,所以重要的是能讓所有國際公約都具有約束力,這樣才能使判決得到全面執行,沒有任何例外。”
曼蘇爾還批評國際刑事法院受外部勢力施壓,矛頭直指美國:“國際刑事法院目前受到以某種方式在世界舞台上扮演著主要角色的美國的巨大施壓。然而,這種方式從根本上是錯誤的。在單極世界,重要判決與國家實力有關,而與國際法准則無關,這違反了所有立法工作‘一律平等’的基本准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