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令稱:“至於簽署俄羅斯聯邦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促進和相互保護投資協定…委託俄羅斯經濟發展部在與中方達成協議後,代表俄羅斯聯邦政府簽署該協定……。”據悉,現行的《俄羅斯聯邦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促進和相互保護投資協定》於2006年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