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負責人稱,加入《協定》是中國積極參與全球海洋漁業治理、維護國際漁業秩序的重要舉措,標誌著中國在加強港口國監管、保護海洋漁業資源方面邁出關鍵一步。
《關於預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報告、不管制捕魚的港口國措施協定》由聯合國糧農組織牽頭制定,是近年來在全球漁業治理、打擊非法捕撈方面最重要的國際文書,旨在通過有效實施港口國措施,阻止非法捕撈的漁獲物經由港口進入國際國內市場,確保對海洋生物資源和海洋生態系統的長期養護和可持續利用。
《協定》於2016年6月5日生效,截至2025年4月15日,共有81個國家和區域一體化組織(歐盟)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