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具體解釋稱:“首先,該宣言規定了敘利亞過渡階段的國家結構形式和政治體制模式,其核心為總統共和制,意圖是加強中央集權。從該宣言表述發現,敘利亞政治重建進程將以構建總統共和制為核心開展,這符合艾哈邁德·沙拉的政治利益和個人偏好。某種意義上看,敘利亞可能將逐步形成以新威權主義為特徵的政治體制,民主化、法治化並不是該政治集團的主要考量。沙拉在簽署該宣言後,預計將組建新的敘利亞過渡政府,這個新的政府組織形式可能是以總統內閣為基本框架,全面加強總統對於行政權的領導,沙拉將直接掌握行政、軍事、安全等核心權力,建立強勢地位的總統制。”
他說:“在歷史上,敘利亞一直以來堅持世俗主義發展道路,堅持政教分離原則,政治、法律、社會充分體現了世俗主義特徵,給予了女性充分的個人自由。從該宣言表述來看,伊斯蘭教法作為立法主要來源,不僅意味著該國的司法體系、法律框架將會部分地伊斯蘭化,其政治、社會、教育、文化也將逐步實施部分伊斯蘭化政策。因此,敘利亞少數教派群體(基督教徒)、阿拉維派可能將面臨新的挑戰。同時,敘利亞女性在教育、文化、就業等個人自由權利方面將面臨宗教法律或規範的嚴格限制,喪失部分個人權利。”
他解釋道:“該‘憲法宣言’制定過程缺乏代表性和民主性。該宣言是由敘過渡政府總統任命的相關法律專家小組制定,從代表性和民主性角度來看,沒有體現敘利亞全體人民的集體意志,其產生程序也缺乏民主邏輯。”
他表示:“該宣言對於實現敘利亞國家穩定,彌合不同族群、教派之間的分歧,沒有體現出積極的一面,有可能會加深該國存在的族際衝突、教派矛盾、教俗分歧。比如,該宣言出台後已經引起敘利亞庫爾德政黨、部分德魯茲人派系以及阿拉維派的不滿。敘利亞庫爾德武裝建立的自治政府‘敘利亞北部和東部自治政府’對該‘憲法宣言’提出批評,譴責其無視了敘利亞的多元化族群和宗教群體。”
他說:“10日,敘過渡時期總統沙拉與‘敘利亞民主力量’總司令阿卜迪達成了關於政治、軍事統一化的協議。隨著該宣言正式出台,敘過渡政府與庫爾德武裝之間關於庫爾德民族權利、武裝力量地位等核心議題的後續談判與整合工作可能會受到波及,‘沙拉—阿卜迪協議’並不意味著敘利亞庫爾德問題會順利解決。因此,由於該宣言在包容性、多元性方面的內在缺失,敘過渡政府與庫爾德武裝、德魯茲民兵武裝以及阿拉維派武裝派系之間的矛盾分歧在短期內難以化解。近期以來,發生在敘利亞西部沿海地區的暴力衝突、教派仇殺是該國安全失序、社會動蕩的重要表現。包括該宣言引起的庫爾德武裝、德魯茲派民兵的懷疑、批評和譴責,對於敘利亞國家團結、民族和解、政治穩定也是潛在風險。”
他總結稱:“相比於宣言給予的文本性政治承諾,該政府實現政治穩定、經濟復蘇、族際關係和諧以及教派關係和解更為現實和重要。由於新政府既有的意識形態背景、集權傾向以及在排他性國家治理方式方面的表現,在全國對話會議方面流於形式,該國的包容性治理、多元性代表基本沒有實現。從該國政治穩定與國家重建前景分析,因教派、教俗、族際等矛盾引發的暴力衝突可能會多次發生,社會穩定前景、安全秩序重建不容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