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安全會議秘書:國際刑事法院做出符合少數人利益的決定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吉隆坡2月27日電 俄羅斯聯邦安全會議秘書謝爾蓋∙紹伊古在馬來西亞表示,國際刑事法院實行雙重標準,做出符合少數人利益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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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伊古在回答記者提問時稱:“在一個地區對某些事件進行一種評估,而在另一個地區對同一些事件的評估卻完全不同。在一個地區發出逮捕令時,在另一個地區也發出逮捕令。在一種情況下支持逮捕令,而在另一種情況下卻對國際刑事法院實施制裁。如果我們大家都能瞭解該法院是否真的存在就好了。如果它存在,那麼它為誰存在?”
斯洛伐克總理:國際刑事法院惹人嘲笑
2024年11月底,國際刑事法院對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和以色列前國防部長加蘭特發出逮捕令,指控他們在加沙地帶犯下戰爭罪。 作為回應,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簽署了一項行政令,對國際刑事法院反對華盛頓及其盟友(包括以色列)的做法實施制裁。
2023年3月,國際刑事法院預審分庭以“非法輸出烏克蘭兒童”為由,向俄羅斯總統弗拉基米爾∙普京和俄總統兒童權利全權代表瑪麗亞∙利沃娃-別洛娃發出了“逮捕令”。俄總統新聞秘書佩斯科夫表示,國際刑事法院關於“逮捕”俄羅斯總統之舉是不可接受的,莫斯科不承認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從法律角度看,國際刑事法院的任何決定都是無效的。
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權不被世界人口一半以上的國家所承認。其中包括俄羅斯、阿塞拜疆、白俄羅斯、埃及、印度、印度尼西亞、伊朗、哈薩克斯坦、中國、沙特阿拉伯、美國、土耳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