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該社報道稱,被告與“克羅庫斯城”恐怖襲擊實施者曾保持聯繫。
該社援引其中一名被告與恐怖襲擊實施者的通信內容。其中,武裝分子得到了一項任務——“必須在Vegas購物中心安放炸彈”。武裝分子被許諾提供炸彈,並為實施恐怖襲擊許諾了80萬盧布(約合5.3萬元人民幣)——預付10萬盧布(約合0.7萬元人民幣),“任務”完成後再付70萬盧布(約合4.6萬元人民幣)。
同時,恐怖襲擊涉嫌實施者在通信往來中表示擔心自己會被“抓住並殺死”。
該社援引通信內容稱:“根本不會。你們安裝好炸彈後,我們的人會接你們並送到與白俄羅斯的邊界。在那裡,你們會拿到新護照,並會獲得一套公寓。”
莫斯科州克拉斯諾戈爾斯克“克羅庫斯城”音樂廳3月22日發生恐怖襲擊,襲擊者用自動武器向建築內的人開火,並縱火燒毀觀眾廳。145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