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稱,法院上月31日針對尹錫悅簽發拘留令後,公調處與警方就具體執行時間和方法等進行了協調磋商。執行拘留有效期截至本月6日,公調處堅持在有效期內執行的立場。但總統警衛處可能以安全護衛為由阻攔公調處進入總統官邸並執行拘留。警衛處曾發表立場稱,將就公調處執行拘留依法採取警衛措施。尹錫悅的辯護律師也主張法院批准拘留不合法。據悉,鑒於法院簽發拘留令已有三天,公調處最早或於當天予以執行。公調處已向總統警衛處發送公文,警告其“阻礙執行拘留時可因涉嫌瀆職、妨害特殊公務執行罪接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