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稱,由公調處、警察國家偵查本部、國防部調查本部組成的聯合偵查組日前傳喚尹錫悅在當天上午10時之前到案,作為涉嫌內亂頭目及濫用職權妨礙權利行使的嫌疑人身份接受調查,但尹錫悅未及時到案。
據悉,公調處先將不設時限,等待尹錫悅到案。若尹錫悅當天不到案,公調處將考慮向尹錫悅第三次發送傳喚通知書或者針對其提請拘留證,並將最早於26日作出決定。
公調處曾要求尹錫悅18日到案受訊,但遭尹錫悅拒絕,因此向其發送第二次傳喚通知書,通報當天到案受訊。但尹錫悅方面拒收接受公調處的傳喚通知書。尹錫悅的親信、律師石東炫前一天表示,尹錫悅認為條件尚未成熟,應對憲法裁判所(憲法法院)的彈劾審判程序先於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