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稱,金龍顯被指控涉嫌負責內亂重要任務及濫用職權妨礙行使權利罪。據悉,檢方在提請批准逮捕書上明示金龍顯涉嫌與尹錫悅、陸軍參謀總長樸安洙、陸軍特戰司令郭種根、國軍防諜司令部司令呂寅兄、首都防衛司令部司令李鎮雨和警察廳廳長趙志浩等人合謀,以擾亂國家憲法為目的發起暴動。
檢方還指控金龍顯涉嫌建議尹錫悅宣佈違憲、違法的戒嚴,並指示其下屬向國會和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投入兵力等,以阻礙國會正常履行職能。
據報道,檢方認為,尹錫悅和金龍顯是聯合謀劃發動內亂並分頭執行的合謀關係,將金龍顯定性為內亂的關鍵任務執行人,認為尹錫悅為內亂頭目。檢方指控金龍顯涉嫌執行內亂關鍵任務而非內亂頭目,意味著檢方研判“12·3緊急戒嚴”的最終決策人為尹錫悅。
檢方認為內亂罪屬於刑罰可至死刑的重罪,且金龍顯有潛逃及毀滅證據之虞,因此提請法院批准逮捕。法院將於當天下午對金龍顯進行逮捕必要性審查,預計結果最早將在當天晚些時候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