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外交部表示,做出這一決定的原因是由於“非常駐工作人員的地位和活動與《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的規定、國際法的其他原則和實踐以及立陶宛法律不符。由議會已確定的立陶宛未來的總理金陶塔斯·帕盧茨卡斯在上周同時表示,他希望與中國修補關係並且讓兩國大使回到對方的首都。立陶宛與中國的關係在台灣在維爾紐斯設立正式代表處後惡化。中國單方面把與立陶宛的外交關係降至代辦級,立陶宛則關閉了自己駐中國的大使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