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關於涉內塔尼亞胡逮捕令:國際刑事法院成員國有責任執行其決定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日內瓦11月21日電 聯合國人權辦發言人勞倫斯對衛星通訊社表示, 《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締約國有責任執行國際刑事法院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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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倫斯說:“我們尊重國際刑事法院依照《羅馬規約》在其擁有管轄權的所有情況和案件中的獨立性和管轄權,我們全面支持國際刑事法院將最嚴重國際罪行的實施者繩之以法的工作。 《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締約國(125個國家 )有責任尊重和執行法院的決定。”
11月21日早些時候,國際刑事法院對以色列總理本傑明·內塔尼亞胡和以色列前防長約夫·加蘭特發出逮捕令,原因是二人涉嫌在加沙地帶犯下戰爭罪。
國際刑事法院就加沙問題對內塔尼亞胡和以色列前防長髮出逮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