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外交部:俄朝條約未規定建立軍事聯盟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莫斯科11月5日電 俄羅斯外交部副部長安德烈∙魯堅科表示,《俄朝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條約》未規定建立軍事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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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堅科在俄聯邦委員會國際事務委員會會議上稱:“俄朝合作嚴格在國際法框架內實施,不具有對抗性質,不對其他國家構成威脅,也不破壞東北亞安全架構。”
魯堅科補充說:“還應指出,與西方類似的協議不同,該條約未規定建立軍事聯盟,也不對第三國構成威脅。”
俄羅斯總統普京6月18日至19日訪問朝鮮期間,莫斯科和平壤締結了關於衛生保健、醫學教育和科學領域合作的政府間協議、關於建設一座跨圖曼納亞河的國際公路橋的協議,以及新的《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條約》。《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條約》旨在取代2000年2月9日簽署的《俄朝友好睦鄰合作條約》。新文件將無限期有效,須經批准,並將於交換批准書之日起生效。
《全面戰略夥伴關係條約》第四條規定,如果一方遭到任何一國或數國的武裝攻擊,從而陷入戰爭狀態,另一方則應立即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五十一條和朝鮮和俄羅斯的法律,使用一切可使用手段提供軍事和其他援助。此外,根據條約第八條,雙方應建立聯合活動機制,加強防禦能力,以防止戰爭,確保區域和國際和平與安全。
此前,俄羅斯總統普京在俄羅斯電視台採訪時表示,軍事互助問題是俄羅斯和朝鮮的主權事務,只能由他們決定是否根據已締結條約中規定的條款局限於進行演習和經驗交流,還是“採取其他措施”。俄羅斯外交部發言人瑪麗亞·扎哈羅娃此前強調,俄朝之間的軍事合作並不違反國際法准則。她稱韓國對所謂朝鮮向俄方派遣軍事人員的炒作是”假消息和瞎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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