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記者提問,1964年10月16號,中國成功爆炸第一顆原子彈,並於當日宣佈將奉行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我們注意到,不久前中方代表在《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審議進程中,倡議核武器國家談判締結“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條約”,請問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毛寧對此表示,1964年10月16日,中國政府鄭重宣佈,中國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會首先使用核武器。歷史與現實證明,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有助於增進戰略互信,推動核裁軍進程,有效減少戰略風險,促進全球的戰略平衡與穩定。60年來,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日益成為國際軍控領域的重要共識和優先方向。
發言人指出,今年中國向《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第十一次審議大會第二次籌委會提交了《關於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倡議的工作文件》。中方願同各方一道,為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實現無核武器世界的目標繼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