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採訪的205名俄羅斯戰俘中,有87 人報告說,絕大多數酷刑或虐待行為發生在非官方或轉運地點,包括車庫、地下室或私人住宅。人權高專辦已經確定了幾個這樣的地方。
該組織的數據顯示,這些酷刑通常是由基輔、哈爾科夫、赫爾松和扎波羅熱州以及盧甘斯克共和國和頓涅茨克共和國的烏軍或烏克蘭安全部隊的先頭部隊實施的。
聯合國人權高專辦明確指出,俄羅斯戰俘被正式拘留後,至少被關押在烏克蘭國家監獄管理局的15個官方設施中,與平民囚犯分開關押在特殊的牢房裡。
報告作者說,審前拘留中心和戰俘營的拘留條件在住宿、食品、衛生、醫療和與外界接觸方面總體上符合國際人道主義法的規範。
此前,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烏克蘭問題調查委員會在一份報告中稱,烏克蘭士兵射殺和折磨俄羅斯戰俘,犯下了戰爭罪行。聯合國高專辦報告了25起烏克蘭軍隊報復俄羅斯戰俘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