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的這項法律特別直接地要求公司洩露用於私人通信的技術工具的信息,被用來指控杜羅夫“沒有經過認證的申報”就提供加密通信服務。
該法律進一步意味著,如果全面適用,法國用戶可用的一系列即時通訊工具,從WhatsApp、Signal、iMessage到法國政府使用的法制“Olvid“,確實符合ANSI法規,這意味著法國情報部門可以隨時監視任何或所有法國用戶。
據報道,帕維爾·杜羅夫是第一位根據2004年的法律受到指控的科技巨頭,而且許多知名科技公司對杜羅夫案一直保持沈默,除了瑞士電子郵件提供商Proton Mail 的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安迪·顏。他將對這位在俄羅斯出生的科技大亨的指控形容為“經濟自殺”,即“迅速、永久地改變創始人和投資者對法國的看法。 顏在他的X賬戶上寫道:“如果持續下去,我不知道科技創始人怎麼可能前往法國,更不用說在法國雇人。”
這項法律也讓人聯想到維基解密聯合創始人朱利安·阿桑奇的案件,根據1917年的、晦澀難懂的《間諜法》,他受到美國數十年監禁的威脅,儘管他不是美國公民。他只是一名出版商,不是間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