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經批准,7月31日,中國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發佈了關於優化調整無人機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調整紅外成像設備、用於目標指示的激光器等部分無人機重要部件的管制標準,將高精度慣性測量設備增列入管制範圍,取消對特定消費級無人機的臨時管制,禁止所有未納入管制的民用無人機出口用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恐怖主義活動或者軍事目的。上述政策將於9月1日起正式施行。
發言人指出,此次調整體有利於更好維護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有利於更好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有利於保障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中方始終認為,科技進步應當造福各國人民。中國政府堅定支持中國企業在民用領域開展無人機國際貿易與合作,反對民用無人機被違規用於非和平目的,反對個別國家動輒以無人機為由對中國企業和個人實施非法制裁。中方將繼續跟蹤評估無人機出口情況,及時調整完善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