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稿中稱:“在國家行政委員會制定的促進緬甸多黨民主和籌備大選的目標中緬甸國家選舉委員會將在這段時間內確定選舉人名單。”自軍政府執政以來緬甸緊急狀態每六個月延長一次。緬甸軍方根據憲法條款於2021年2月1日推翻了文職政府,該條款規定軍隊是後者的主要保證人。軍方聲稱在2020年11月的議會選舉中存在有利於全國民主聯盟的大規模舞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