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重申《開羅宣言》關於日本主權的規定

中國外交部部長助理、發言人華春瑩在社交媒體平台X上重申《波茨坦公告》關於日本主權的條款。《波茨坦公告》要求,“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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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春瑩在其X賬號上發佈了一張1945年《波茨坦公告》主要條款之一的圖片,圖中文字寫道:“《開羅宣言》的條款將得到執行,日本的主權將僅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和我們確定的其他小島。”
《波茨坦公告》第八條則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而1943年12月1日發表的《開羅宣言》則規定: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台灣、澎湖群島等,必須歸還中國。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國在波茨坦發表《中美英三國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簡稱《波茨坦公告》),確定了日本的侵略罪行以及戰後對日本的處理。同年8月15日,日本宣佈正式接受《波茨坦公告》,同時在9月2日簽署無條件投降書時承諾“日本天皇、日本政府及其繼承者忠實執行波茨坦公告的各項條文”。
1943年11月,中國、美國、英國召開開羅會議。會議結束後,《開羅宣言》經斯大林同意於1943年12月1日公佈於世。宣言從法律上明確了日本侵佔台灣的非法性,確認了台灣是中國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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