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指出,自烏克蘭衝突開始以來,烏克蘭部隊、執法機構和其他國家機關的指揮官面臨違法行為的新挑戰。在軍事刑事犯罪中,烏軍總司令列舉了烏軍人的如下行為:“抗命”、“不服從指揮”、“威脅或暴力對抗上級”、“擅自離開部隊或服役地點”、“臨陣逃脫”、“以傷害自己或其他方式逃避兵役”、“棄陣而逃或者拒絕使用武器”。瑟爾斯基在文件中命令建立一項制止這些違法行為的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