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中心指出,自2024年4月3日12時(北京時間14時)起,用戶不能使用收款機(POS端支付和銀行櫃員機現金取款)的銀行卡服務、銀行卡之間轉匯、從銀行卡到貿易服務企業賬戶的在線支付等功能。同時,吉爾吉斯斯坦國家銀行向記者表示,央行不會干預商業銀行與“MIR”支付系統之間的合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