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人指出:“中國是法治國家,香港是法治社會。23條立法懲治的只是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絕非針對特定的外國政府、非政府組織和人員。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行為,與正常的商業往來以及經濟、文化、科技活動之間的界線是明確的。英國至少有14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且在2023年還出台了新的《國家安全法》。一些勢力刻意污名化、妖魔化23條立法,是赤裸裸的政治操弄。”
發言人稱,安全是發展的前提,高水平安全才能保障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開放。完成23條立法,將更好保障包括外籍人士在內的所有在港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更好地保障他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香港作為高度開放的國際化城市,有眾多外國機構和人員,他們的正常活動依法受到保護,不受限制。
發言人表示,香港國安法制定實施的3年,正是香港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3年,也是國際社會對香港前景投下信任票的3年。香港繼續被眾多國際機構評選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和最具競爭力的地區之一。香港在全球金融中心指數、全球創新指數、人類發展指數排名中均名列前茅。外國在港商會和企業普遍對香港政治和法治環境改善感到滿意,香港美國商會近期調查顯示79%受訪美企信任香港法治,不少疫情期間離港的外國企業高管正加速回流。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
發言人補充道,前幾年的“修例風波”帶給香港曠日持久的社會動蕩和街頭暴力,時刻令人警醒。正因為經歷過混亂與傷痛,我們才倍加珍惜香港社會來之不易的安寧與和諧。完成23條立法,排除香港維護國家安全領域的不確定性,將有助於鞏固和提升香港營商環境,保護各國投資者在港利益,廣大香港市民和國際投資者都將從中受益。我們對香港的光明前景充滿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