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勒在回應記者有關美國認為安理會要求加沙齋月停火決議不具備約束力的有關問題時表示:“我們一直明確表示,我們一直認為,停火和釋放人質應通過以色列和哈馬斯之間的談判達成,由第三方國家促成,美國也參與其中,而不是通過聯合國的進程。這仍然是我們的信念。”
他指出:“然而,當我們說這個決議沒有約束力的時候,我們的意思是它沒有對各方施加任何新的責任,例如,一些聯合國決議施加強制性制裁,對人們執行這些制裁提出實際要求。也就是說,我們確實認為,儘管這項決議缺乏具有約束力的規定,也沒有給各方施加新的要求,但它確實有分量,應該得到執行。”
有記者提問稱,如果該決議不具約束力——那麼,美方否決的其他三項決議是否也屬於同一類型的決議?如果它們沒有約束力,那為何美方還要費心去否決?
就此,米勒表示:“因為這些決議很重要,應該得到執行,所以我們希望看到通過的決議最終反映出美國的政策立場,這就是我昨天所說的。我們決定安理會的這項決議,儘管它確實包含——或者缺少一些我們希望看到的條款,最明顯的是譴責哈馬斯10月7日的行動,但它最終要求我們支持的兩件事:停火和一起釋放人質。這就是為甚麼我們對決議投了棄權票。我們確實認為它很重要,應該得到執行。”
在3月26日的中國外交部記者會上,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就此事表示,安理會的決議具有約束力,中方要求當事方履行《聯合國憲章》規定的義務,根據決議的要求,採取應有的行動,中方也期待有重要影響的國家對當事方發揮積極作用,包括採取一切有效的手段來支持決議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