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使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19日,香港特區立法會以89票贊成、0票棄權、0票反對,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相關條例法案將經過行政長官簽署,以及刊憲等程序後正式生效。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到場發言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三讀通過,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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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表示,他將簽署《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法案,並會在23日將《條例》刊憲公佈實施,即《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在2024年3月23日正式生效。他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一部防禦性的法律,是防禦外部勢力危害我們國家安全的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讓香港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間諜活動、外國情報單位的陰謀陷阱和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可有效防範“黑暴”、“顏色革命”;可有效防範“港獨”和暴力破壞。

他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會帶來社會安全,有了安全,才有穩定;有了穩定,才有繁榮。營商和企業必須有安全和穩定的環境,才可以成功,否則資金會有所損失,投資和營運會被破壞、被衝擊。因此安全和穩定的環境會使香港更吸引企業、更吸引投資。在確保安全的同時,《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確保了人權和自由,《條例》已將保護人權和自由的原則清楚明確的寫入了《條例》內。《條例》亦說明確保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法律保障。”

他指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後,“一國兩制”帶給香港的好處會更明顯,“一國兩制”的“兩制”,讓香港可以自由開放發展,同時又獲得國家全力支持和保護。

李家超稱:“我們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三讀通過,香港建好了安全‘屏障’,鞏固了‘由亂到治’的‘護土牆’,我們可以昂首闊步,在‘由治及興’的康莊大道上,全速前進,全力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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