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對美國禁止TikTok感興趣

美國再次圍剿 TikTok。這一次美國眾議院投票通過了一項可能導致該短視頻應用無法在美國運營的法案。該法案獲得通過的可能性相當高——它得到了兩黨議員的支持。然而美國社會並不是所有人都理解並認同立法者們的立場。
Sputnik
共和黨眾議員邁克爾·加拉格爾和民主黨議員拉賈·克里希納穆爾蒂提出的旨在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競爭對手控制的應用程序侵害的法案表明,擁有抖音和 Tiktok 的中國公司字節跳動須在六個月內出售其美國資產。否則該應用程序將無法供美國用戶使用,將被從應用程序商店和雲存儲服務中強制刪除。美國政府此前也曾提出過類似的想法——前總統特朗普曾考慮過在美國禁止該應用程序的威脅下迫使 TikTok 與甲骨文達成協議的可能性。但後來司法部門站在了公司一邊,指出美國政府提出這一措施的動機看上去很勉強,而且措施本身也與美國憲法相矛盾。但這一次的禁令似乎離變成現實更近,因為該法案是由國會議員提出的,而且白宮也暗示支持這一措施。
如果參議院投票支持這項法案,TikTok 需要在六個月內出售其美國資產。不過事件如此發展似乎不大可能。首先,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完成價值數百甚至數千億美元的交易幾乎是不可能的,更何況為這些資產找到潛在買家也是一項極其困難的任務。其次,中國此前已通過多項法律限制跨境數據傳輸。如果TikTok出售美國業務,交易中將不可避免地涉及算法和技術的轉讓。考慮到TikTok的主要優勢是其獨特的算法,這樣的交易未必能獲得中國政府的批准。
由此可見,如果該法案獲得通過,TikTok將很有可能被迫離開美國。當然這對公司來說打擊不小,但還有其他大市場。例如,印度尼西亞擁有全球第二大TikTok用戶數量。但對於每天在 TikTok 上自由表達意見、分享印象甚至賺錢的1.7億美國人來說,對該平台的禁令將是極具戲劇性的事件。《時代》雜誌稱,自20世紀60年代末以來美國一直有憲法修正案在運作。該修正案允許美國人自由獲取即使是公開宣傳的外國資料。《時代》週刊同時指出,沒有證據表明字節跳動正在通過 TikTok 替中國做宣傳。因此禁止TikTok違背了美國人應享有的基本權利。
立法者們想要禁止 TikTok 的第二個原因是似乎它對美國人的數據安全構成威脅。《泰晤士報》的文章寫道,美國政府從來沒有真正著手解決這個問題。沒有一部聯邦法律可以全面規範數據流通。 如果我們要解決這個問題,就需要系統地解決它。只是簡單地禁止 Tiktok 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最主要的是,美國的言論和敘事自由與其說是由國家監管,不如說是由私營公司和技術平台監管。TikTok的消失顯然只能是增強了谷歌和Meta的力量。要知道,這兩家公司已經控制了美國一半以上的市場。現在它們不得不適應 Tiktok 最初設定的趨勢。例如,用於滾動瀏覽短視頻Reels、Shorts等的相同服務開始出現。一旦沒有了TikTok,就不會再有競爭對手了。 不過《時代》雜誌的文章作者認為,美國人不會有其他的自我表達平台。
針對TikTok的新攻擊與美國國內政治有何關係?